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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华兰慈善基金会内设机构及管理制度

**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乡市华兰慈善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内部机构管理,明确各内设机构管理职责和权限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,特制定本制度。 

第二条 基金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,全面负责基金会所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。秘书处下设综合办公室、项目管理部及财务部三个内设机构。综合办公室下设行政人事、文秘档案及党务;项目管理部下设项目运营和志愿者管理;财务部下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。各内部机构主要职责如下:  

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 

1.负责理事会、理事长办公会、秘书长工作例会等会务准备工作,做好会议记录的整理和归档;会议纪要、领导讲话及其他会议材料的起草,所有会议材料的印制、分发及归档;负责内设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以及上下级之间的上传下达等工作。  

2.负责往来文件的收发、登记和处理工作,负责文书立卷归档;负责基金会印章及各类证照保管工作,根据要求完成年检申报工作,做好基金会各类证照审验及换领工作。  

3.协助秘书长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,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、大事记、工作月报以及各类公文处理。  

4.负责基金会党建工作。  

5.负责基金会人事管理工作。办理工作人员聘用、离职及工作调动等手续,协助办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及人才培训等工作。  

6.协助完成基金会网站维护和内容更新,负责基金会对外宣传和外联协调工作。  

7.负责基金会各类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申购等后勤管理工作。  

8.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 

第四条 项目管理部主要职责  

1.负责提出项目管理规划,制定项目实施年度计划,提出项目预算。  

2.全面负责项目管理,负责内部项目立项、外部申请项目初审,项目实施管理、项目监督、项目信息披露及项目效果评估等具体工作。  

3.负责起草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细则等项目管理规范。  

4.负责志愿者管理相关工作。  
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 

第五条 财务部主要职责  

1.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维护。  

2.负责基金会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,做好年度财务预算、经济运营分析工作。

3.负责编制财务报告。  

4.负责基金会资金管理。  

5.负责基金会各项资产管控,做好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工作。  

6.负责基金会税收管理工作。  

7.协调与财政、审计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的关系,为基金会财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  

第六条 本制度由新乡市华兰慈善基金会负责解释。  

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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